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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 陈锡文
发布时间: 2014-01-05 21:59:06       


院长 陈锡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兼职教授
 
个人简介
陈锡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兼职教授。1950年出生于上海。1968年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1982年大学毕业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1985年到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1990年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部长。1994年至1998年,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0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3年,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9年至2016年,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六、十七次、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三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先后多次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国发展研究奖等奖项。被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大学聘为兼职教授。自2011年起,担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
 
著作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考察》,1984年,合著。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期规划》,1987年。
《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回顾与展望》,1993年。
《中国经济转轨二十年:中国农村的经济改革》,1999年。
《半个世纪的中国农业》,1999年,合著。
《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2000年,合著。
《中国农村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2008年,合著。
《陈锡文改革论集》,2008年。
《中国农村制度变迁60年》,2009年,合著。
 
观点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底线不能突破”, 《人民日报》,2013年12月5日。  
“农地入市收益应覆盖五大群体”,《经济参考报》,2013年11月21日。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刻不容缓”, 《求是》,2013年第11期。
“城镇化过程中的“三农”问题”, 新浪财经,2013年8月31日。
“陈锡文委员:我对城镇化有三点担忧”, 《中国青年报》, 2013年3月7日。
“以农民为本是农业农村发展之本”,《人民日报》, 2012年9月14日。
“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  《经济日报》, 2012年8月13日。
“强农惠农 坚守‘农根’”, 新华社,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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