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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学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协同发力
发布时间: 2020-05-28 11:29:32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当前,家庭经营这一“分”的层次进展充分,而集体经济这一“统”的层次却相对滞后。

    记者获悉,针对这一情况,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解学智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构建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协同发力的格局。

    目前,全国只有约40%的村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约70%的村集体年收入不足5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还比较薄弱,农业农村经济小、散、弱特征明显。

    解学智分析,这是因为随着农村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大幅提高,“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经营模式不可避免带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滞后,导致“无钱办事”的空壳村大量存在,村集体带动能力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农民兼业化、农业副业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出,一些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衰败,直接影响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

    “对于‘三农’发展存在的这些问题,根本上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还不完全适应,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在提案中,解学智如是分析,“就当前而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构建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协同发力的格局,可以有效发挥组织优势,盘活集体资产,繁荣农村经济,聚拢乡村人气,有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

    解学智建议,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根本保证。

    1、进一步做好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

    2、抓紧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按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3、加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奠定法律基础。

   

    二是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1、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推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化利用、厂房设施市场化经营、集体闲置资金资本化运营,唤醒沉睡的资产。

    2、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鼓励村集体牵头兴办农民合作社,或者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接受捐赠资金等入股经营稳健的农业企业、优质公共服务项目,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获得资产收益。

    3、聚焦发力集体经济薄弱村,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并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向村集体经济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减少乃至消灭空壳村。明确对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归所在村集体所有,获取的建设用地折抵指标部分留于村集体,用于发展集体物业经济。

   

    三是加大金融对村集体经济支持力度。

    1、加强银政合作,推动地方政府出台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措施,多方面撬动金融资金。

    2、加快研究出台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办法,赋予集体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等资产抵押担保功能。

    3、进一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引导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重点支持农业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乡村产业发展,加大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低成本资产供应保障力度。

   

    四是加强党对村集体经济领导。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打造党在农村基层的坚强堡垒。

    1、选优配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不拘一格地把年轻、懂科技、有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拔上来。

    2、总结借鉴脱贫攻坚战经验做法,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

    3、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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