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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解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 2017-03-20 14:23:27       


    3月17日晚,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陈锡文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报告厅作了题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学术讲座。农研院副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亚华主持讲座。农研院副院长杨小平、魏唯,农研院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曾劲松,农研院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孟庆国等出席讲座。

 

图为陈锡文演讲。侯晓军 摄

 

    陈锡文全面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他指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系全局,必须谋定而后动,新形势下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必须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益。

    陈锡文总结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六大基本特征。并指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围绕这些基本特征,深入分析哪些需要改、怎么改,哪些需要坚持、怎么坚持。他认为,完善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需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承包期长久不变”的安排变成政策和法律,以及界定经营权的权利属性。

    陈锡文介绍了“三块地”改革。他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将为征地制度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一是要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二是要研究制定各方都能接受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宅基地是为了保障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居住权,必须坚持本集体内部交易的原则,难点在于促进集约使用宅基地和保障成员的基本居住权相统一,严禁违规建设和多占多用。他认为,集约使用城市建设用地关键是要集约使用工业用地。

 

图为王亚华主持讲座。侯晓军 摄

 

    王亚华总结指出,陈锡文的报告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史和逻辑的系统解读,厘清了围绕中国农地产权的认识,梳理了农地制度改革的基本问题、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融汇了数十年的政策实践经验和宽广的国际视野,对于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图为讲座现场。侯晓军 摄

 

    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师生、有关院系师生代表、北京高校师生代表、正大集团员工代表等近300人聆听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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