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兴庆解析乡村社会治理
10月21日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叶兴庆在清华大学第六教学楼作了题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学术讲座。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胡振通主持讲座。本次讲座同时也是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19周年院庆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图为叶兴庆演讲
叶兴庆围绕乡村、社会、治理的内涵介绍了“乡村社会治理”的逻辑起点,从历史上的乡村社会治理、新中国成立后的乡村社会治理、通向乡村善治之路和需要深入研究的几个问题四个方面对中国的乡村社会治理进行了全面、综合的梳理。
叶兴庆认为,历史上的乡村社会治理对当代乡村社会治理具有四点启示,一是把握好治理层级的划分,二是把握好官治与民治、他治与自治的边界,三是重视德治的作用,四是重视新乡贤的作用。
叶兴庆强调,乡村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乡村社会治理在处理农民与国家、农民与土地等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三治”有机结合走乡村善治之路,需要分析主体和客体两方面的新变化,深入研究自治单元调整、城乡治理关系等问题。
现场互动环节,叶兴庆认真解答了现场听众的提问,内容涉及地区经济发展与“三治结合”治理、农村宅基地、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个方面。
图为讲座现场
清华大学各院系师生代表、北京高校师生代表等100余人到场聆听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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