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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 2015-07-09 15:25:26       


    新华社北京7月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高伟)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等33个县级试点区域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获得批复,这意味着广受关注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一位接近农村土改小组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33个试点区县此前曾经多次上报区域内农村土地改革的框架方案,但是均因为“过于激进”未被批复。最终,获批的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相对温和”的版本。重庆等区县上报获批的改革方案甚至低于当地内部改革的尺度。

  该人士认为,“农村土改”尽管被民间寄予厚望,但是此次试点改革的范围和力度可能要低于预期。“江苏、浙江等省份的试点区域,大部分选在当地没有土地需求的区域内。所以,未来改革成果的可参考性会大打折扣。”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33个试点区域获批的改革范围主要围绕三大方面进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宅基地制度的有偿退出机制。这和此前公开的内容基本一致。

  在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意见》中,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要求探索完善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等;在农村土地征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要求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对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以及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等。

  记者了解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后,按照改革方案设计,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持续重点推进。在试点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总体设计,最终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专家邹晓云告诉记者,改革方案顺利推进之后,未来农村集体用地进行市场化流转的空间将会很大,这也有利于打破当前城乡二元体制的土地结构。

  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例,邹晓云认为,“试点改革过程中,应该逐步取消农村集体用地在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环节中的一些限制措施;同时改变和完善征地制度;再进一步实现农村集体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权能方面的真正平等”。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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