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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鹰: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
发布时间: 2014-12-31 16:23:15       


杜  鹰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参事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指导委员会委员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参事、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指导委员会委员杜鹰在出席清华三农论坛时发表了题为《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的主旨演讲,重点阐释了目标价格作为一种农业补贴方式的出台背景、作用机制及实施效果。

    杜鹰首先指出,目标价格是一种补贴方式,在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时,通过价差补贴来补偿种植农户的收益,从而达到促进农业平稳发展的目的。这一措施需要测算农产品的成本和收益,根据一系列基本原则来确定目标价格的水平。他随后揭示了国家实施目标价格试点的政策背景。2004年,国务院17号文件明确要求粮食收购市场放开,逐步建立了农业市场调控体系的四大支柱:一是收购环节取消保护价收购放开市场,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二是取消农业四税,增加新补贴;三是以关税配额为主的农产品进出口调节制度;四是农产品储备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

    杜鹰表示,这些举措对推动粮食产量的“十一连增”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政策性收储(即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价格刚性上升,导致国内外差价扩大,进口压力增加;二是政策性临时收储居于主导地位,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三是补贴压力越来越大;四是主销区的行为扭曲,过度依赖中央政府,进而影响了粮食安全。

    杜鹰认为,问题的核心在于政策性收储不能承担过多的保障农民收入功能,推动临时收储和最低收购价向目标价格转变,通过目标价格来实现价、补分离。未来面临的挑战是,将目标价格政策划入黄箱政策存在困难,需要研究考虑纳入绿箱或蓝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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