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我们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有力推进各项精准帮扶举措,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加大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的攻坚力度。经过几年努力,我国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决定性进展,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6%。但到2019年末,仍有551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52个贫困县没有摘帽。在脱贫攻坚攻城拔寨、全面收官阶段,要推动帮扶资源力量向剩余贫困任务聚焦。目前,脱贫难度较大的是剩余52个未摘帽贫困县以及1113个贫困人口超过1000人或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贫困村,大多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滞后,是经过多轮攻坚都没有攻下的深度贫困堡垒。要根据剩余脱贫任务不同类型分类施策,统筹整合各方面帮扶资源,组织精锐力量进行强力帮扶,推动政策、资金、帮扶力量倾斜支持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对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挂牌督战,确保贫困县如期摘帽、贫困村如期出列、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要着力解决影响脱贫的突出问题。全国面上“两不愁三保障”已经基本实现,影响剩余脱贫任务的,主要是个别地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中的一项或少数几项不达标。尽管这些问题从总量看已经不大,但具体到个别地区,特别是某个县或某个村,就很可能表现为集中连片的存在。要对照目标标准,拿出针对性措施,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质量。还要解决好影响脱贫的特殊问题,如地方病、过度依赖转移性收入以及不利于发展生产的陈规陋俗,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二)努力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也给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加了新的困难挑战。要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进度,这方面相关部门从产业、就业、财政、金融等多个方面出台了政策举措,关键是要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解决好具体问题。要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搞清楚哪些贫困劳动力无法外出务工或务工质量不高,哪些地方扶贫产品可能滞销,哪些扶贫产业恢复生产面临困难,等等;在此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各项精准帮扶,防止出现工作漏洞。要加快扶贫项目审批速度和实施进度,切实解决制约开工建设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努力把疫情造成的进度损失抢回来。
要持续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务工就业帮扶。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不仅对贫困家庭脱贫有立竿见影之效,而且可以直接感受现代生活,激发上进心,实现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要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帮扶机制,做好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点对点”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程返岗。要依托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种养基地、公益岗位等,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要定向精准落实各项优惠支持补贴政策,鼓励各类用工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用好用足公益性岗位。
要着力帮助解决好扶贫农牧产品市场销售问题。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培育,贫困地区扶贫产业特别是特色种养业大多已进入丰产期,这几年以“核桃葡萄猕猴桃”为代表的扶贫农产品产量迅速增长,而且各地上市时间相近,导致滞销卖难现象不时出现。这次疫情又对扶贫产品销售以及整个产业链造成冲击,加剧了滞销卖难风险。要加大对扶贫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相关补贴资金及早到位,有效落实金融信贷支持政策,做到不抽贷、断贷、压贷,多措并举帮助扶贫龙头企业渡过难关。要千方百计做好扶贫农牧产品的产销对接,充分发挥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等作用,拓宽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防止出现大面积滞销卖难。
要及时保障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家庭比例分别占39%和28%。要强化特殊贫困人群的兜底保障,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三)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防止返贫是系统工程,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监测预警,对重点对象开展动态监测,对遭遇疾病灾害等意外、收入明显下降、支出大幅提高等情况,特别是因疫情影响返贫的,要及时发现、及时预警。要完善精准帮扶措施,根据返贫致贫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地逐步补齐返贫人口脱贫增收的短板。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要加强产业、就业、技术、资金等支持,确保他们通过自身劳动能够实现增收脱贫。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要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农户出现返贫、生活受到影响,各项保障措施能够及时启动、能够保障基本生活,从制度上降低返贫风险。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采取防贫基金、防贫保险等手段,强化防返贫实效。
要持续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把外面优势企业引进来,把好东西打造成好品牌、卖出好价钱,走产业化、市场化的路子,提升附加值。很多地方的扶贫产业还处于起步期、成长期,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强,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还比较弱,仓储、加工、冷链运输等现代化设施建设还很滞后。要把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贫能力作为贫困地区长期发展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大对扶贫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方面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支持力度,加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扶贫产业自我发展能力。
要多措并举保障贫困劳动力就业。当前就业扶贫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不高,有的扶贫车间带贫效果差,有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等等。要持续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就业,更好支撑稳定脱贫。要积极推进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增加就业机会。要加强扶贫车间管理,促进扶贫车间规范发展,突出带贫效果。要合理设置公益岗位,更好发挥兜底线、解急难作用。要落实好就业培训支持政策,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要聚焦就业扶贫任务重的地区,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平台机制作用,推动输出地和输入地贫困劳动力精准对接,切实巩固就业脱贫成果。
要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问题的根本之策。但如果后续扶持工作没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难言成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质量成色就会受影响。必须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和工作落实,全面做好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就业帮扶、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要支持搬迁安置区利用扶贫产业园、原有山林田地等解决就业,积极组织搬迁人口外出务工,确保搬迁贫困户不出现零就业家庭。要积极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生活,根据搬迁群众不同安置类型,完善社会治理和服务,逐户跟进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确保不出现工作“盲点”。
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消费扶贫一头连着扶贫产业,一头连着消费市场,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有效举措。要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统筹调动各方面、各层级消费扶贫资源,创新采取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方式,形成“多点对多点”的网络化消费扶贫格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支持电商企业、视频直播平台、自有渠道企业、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深度参与消费扶贫,推动形成扶贫产品和采购信息互联互通的消费扶贫生态,调动社会力量更多参与消费扶贫。要发挥消费扶贫对扶贫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推动扶贫产业面向消费需求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扶贫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增强贫困地区扶贫产业的自我发展能力。
(来源:中国政策研究网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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