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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流转和服务“两条腿”走路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重中之重
发布时间: 2016-11-08 16:25:00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三权分置”这一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成为农田上的热门话题。“三权分置”剑指土地流转,更深层次目的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实现?仅仅1个半月,全国政协常委、经委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再次抵蓉,出席11月4日的中国三农智库高层论坛暨四川农村改革研讨会。这位国内权威“三农问题”专家在他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报告中明确提出,土地流转和扩大服务两种规模经营形式应得到同样的关注和重视。

 

    “三权分置”30年前就有了

    落实政策关键是农民做主

    陈锡文是在讲到“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提到的“三权分置”的。   

    在陈锡文看来,“三权分置”并非新鲜事物。他表示,探索在基层早就开始了,自己上世纪80年代末在浙江等地就听过。只是这么多年来没有在政策上、理论上、法律上把三个权讲清楚。   

    陈锡文明确,必须讲清楚,流转的只是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而且讲清楚有承包权的农民就是本集体组织的农民,“外人不要有非分之想,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流转经营权。”

    陈锡文认为,在流转中过去确实有不恰当地方,即使是“三权分置”下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也是件政策性极强的事。   

    “流不流转,流转给谁,选择权要还给农民,不能由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代替农民作主,这是落实这条政策的关键。”陈锡文说。   

    陈锡文也坦言,过去认为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就得促进土地流转,因为不发展规模经营哪来新型经营体系?这个思路对,但是又不全对。如粮价一下跌,租地大户就扛不住了,很多地方要么降租金,要么大户跑路,这说明流转是个办法,但未见得是全部办法。   

    适度规模经营,不是只有流转“华山一条道”。这也给不少地方片面追求高流转率,强行推动的伤农行为敲响了警钟。

 

    放任地租农业没有出路

    更多靠推进社会化服务

     出路何在?

    陈锡文举例,比如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收益按股份分配,那就避免了租金问题,很多地方也在推行代耕托管,这都是规避地租问题。   

    陈锡文表示,放任地租,农业没有出路,自己在很多地方看到了地租高过毛收入的50%,不降农业能有出路吗?   

    但规避地租比较困难。陈锡文认为,提高经营者实际收益,更多还要靠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他举例,现在各主要生产环节都不是农民作主,如小麦收获环节机械化作业率达96%,并不是说96%农户都去买收割机,可用别人的,尤其是农业部搞的农机跨区域作业,一下就把成本降下去了。   

    “农业社会化服务前途非常广阔。”陈锡文介绍,去东北农场看,用的是美国进口的550马力的大型拖拉机,安装GPS定位、地理信息系统,把地块信息输入计算机,然后电脑控制机器,人坐在拖拉机上睡觉、看书都行,遇到麻烦报警会提示,秋天翻地一昼夜可作业5000亩,一个作业期10天能干5万亩,“靠土地流转要猴年马月才能干到5万亩。”   

    短期内农民不可能很快转移出农业,陈锡文建议,因此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要创新两个思路、建立两类经营主体。“一种是土地流转集中的规模经营,一种是扩大服务的规模经营;一类是提供农产品的主体,一类是提供服务产品的主体。”陈锡文认为,这两类主体,两种经营形式应当得到同样的关注和重视,这样才能让农业经营创新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取得有效的成果。   

    陈锡文表示,两条腿走路,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重中之重。

 

 

(来源: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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