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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发布时间: 2014-01-20 14:50:44       


    三、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

    10.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关键领域、重要产品、核心技术的科学研究。加快推进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整合科研资源,加大研发力度,尽快培育一批抗病虫、抗逆、高产、优质、高效的转基因新品种,并促进产业化。实施主要农作物强杂交优势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持龙头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加强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深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技推广一线工作。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培养新型农民。采取委托、招标等形式,引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力量承担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项目。

    11.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建设资金,集中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继续推进“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开展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奖补试点。大力开展保护性耕作,加快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

    1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江大河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建成一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加快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增加投资规模,重点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扩大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规模和范围,启动西北沿黄高扬程提水灌溉泵站、东北涝区排水泵站等更新改造建设。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力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依据规划整合投资,推进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修建小微型抗旱水源工程,发展牧区水利。加强重要水源工程及配套灌区建设。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农村水利体制改革,探索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财政补贴机制,启动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

    13.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启动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重点加强示范基地、机耕道建设,提高农机推广服务和安全监理能力。普及主要粮油作物播种、收获等环节机械化,加快研发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轻便农业机械和适合大面积作业的大型农业机械。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提高农机产品适用性和耐用性,切实加强售后服务。实行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对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信贷支持。完善农用燃油供应保障机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14.推进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增加天然林保护投资,抓紧研究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有关政策,完善三北防护林工程投入和建设机制。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人工饲草地和灌溉草场建设。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区域荒漠化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山洪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提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启动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安排专门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5.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支持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系统和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落实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发挥农村经纪人作用。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

    16.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按照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尽快明确职责、健全队伍、完善机制、保障经费,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改革考评、分配制度,将服务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逐步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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